河北师范大学是河北省人民政府与教育部共建的省属重点骨干大学,河北省“双一流”建设一层次高校。学校起源于1902年创建于北京的顺天府学堂和1906年创建于天津的北洋女师范学堂,具有120多年的发展历史和光荣的办学传统。学校现有本科专业86个,硕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29个、硕士专业学位授权点24个,博士一级学科学位授权点11个、博士专业学位授权点1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10个。学科专业覆盖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历史学、理学、工学、医学、管理学、艺术学、交叉学科等12个学科门类。
我校公共管理硕士(MPA)主要培养方向为:1.城乡公共治理;2.民生政策与养老服务;3.教育政策与管理。
01
报考条件
1.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2.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和我校规定的体检要求。
3.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4.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02
考试科目及时间
1.初试
12月19日上午8:30—11:30,199管理类综合能力;
12月19日下午14:00—17:00,204英语(二)。
2.复试
复试科目:思想政治理论考试、英语水平考试、专业基础测试和综合素质面试。
复试时间与要求:具体时间和复试要求届时请关注河北师范大学研究生院网站通知。
03
报名方式
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网址:
04
录取方式
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办法以及考生初试和复试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05
培养与学习形式
培养方式为非全日制,培养内容包括课程学习、社会实践和学位(毕业)论文。
MPA培养采用学分制,总学分不低于38学分。
授课以面授为主,网络授课为辅,主要授课方式为周末线下上课,上课地点为河北师范大学(裕华校区)。
06
招生计划
非全日制名额88人左右,最终名额以学校研究生院公布为准。
07
学制与费用
学制为3年,最长学习年限为5年。学费全程为4.5万元。
08
毕业与学位授予
规定年限内修满培养方案规定的学分,达到相应的学术要求,完成硕士论文,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毕业证书,通过学位论文答辩,经学校审核批准后,授予学位证书。
09
联系方式
河北师范大学法政与公共管理学院研究生秘书 路老师
电话:0311-8078710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