屿沐研学导读

南开把管理类联考的六个专业学位一次性列全了: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和工程管理,这六个在复试里都要考思想政治理论,而且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加上外国语听力口语也计入总成绩,复试100分里可以拆成好几块,具体权重由商学院、周恩来政府管理学院等各学院自己定并提前公布。总成绩算法给了示例,初试满分300分的专业按除以3再乘初试权重来计算。南开有一条容易被忽略的规定:用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即使复试前已经拿到本科毕业证,报名信息不能改,复试时仍必须加试,不合格不录取。另外南开不做破格复试,复试费90元。

以下为院校官方公告原文转载,供考生对照查阅。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是国家选拔高层次创新型人才的重要途径,复试录取是硕士研究生考试招生的重要组成部分。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印发<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2025〕2号)等文件规定,严格落实教育部和天津市相关工作要求,结合本校实际情况,特制定本工作办法。

第二条 坚持"服务战略、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宁缺毋滥"的原则,规范开展复试、调剂、录取工作,全力确保招生工作的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并主动接受纪检监察部门、考生及社会各界的监督。

第二章 组织与管理

第三条 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负责复试录取工作的领导和统筹管理,由校长任主任,主管副校长任副主任。严格执行"集体议事、集体决策、会议决定"的规程。我校研究生招生办公室是招生工作的执行机构。

第四条 各学院成立由主要负责同志为主任的学院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在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的指导下,负责领导和组织本学院的复试录取工作,包括制定及公布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遴选和培训工作人员、组织实施复试、依法依规公开招生信息等。

第三章 复试管理

第五条 复试是硕士研究生录取的必要环节,用于全面考查和综合评价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学业知识、专业能力素质、科研创新潜质等,所有拟录取的考生均须参加复试。

第六条 复试基本分数线划定

我校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基本分数线依据"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以下简称"国家分数线")划定,经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议确定。

1.普通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各学院复试分数线在学院网站公布。

2.专项计划复试基本分数线:"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线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除"南疆高校教师专项"外,不接收调剂考生;"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第一志愿考生分数线和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在"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网"公布,不接收调剂考生。

3.报名时工作单位和户籍在国务院公布的民族区域自治地方,且定向就业单位为原单位的少数民族在职人员考生,在网上报名时按要求填报申请信息,我校在复试前进行资格审核,审核通过的考生,可按规定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报考专项计划的考生,不再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

各学院在我校复试基本分数线的基础上,可以结合生源、招生计划、复试比例等情况,确定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要求及其他学术要求。

第七条 加分政策

符合下列条件之一后3年内报名参加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不含单独考试)的考生,可申请享受初试总成绩加10分,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国际中文教育志愿者"项目之一,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退役大学生士兵达到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符合多项加分项目的考生,分值不累加。

第八条 服役期间获得三等战功、二等功以上奖励或者二级以上表彰,符合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报考条件的退役人员,应在教育部规定的全国统考报名时间内申请免初试攻读硕士研究生。我校对审核通过的符合免初试资格的考生组织复试,复试合格者予以拟录取。

第九条 复试人数比例

进入复试的考生人数一般不少于各学科专业已公布招生计划的120%。学院自主确定复试差额比例并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对合格生源比例不足的学科专业按实际合格考生人数组织复试。

第十条 复试资格审核

复试前,我校严格进行考生身份审核及报考专项计划、申请享受初试加分或少数民族照顾政策等资格的复审。对不符合规定条件者,不予复试。考生应按学院要求提交有效居民身份证、准考证、学历学籍材料、大学学习成绩单、退役士兵相关证明、《南开大学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诚信承诺书》等材料。非全日制考生在复试前应阅读并签订《南开大学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相关政策告知书》。

第十一条 各批次复试前,在我校及各学院网站向社会公布进入复试的考生名单(包括考生姓名、考生编号、初试各科成绩等信息)。我校不做破格复试。

第十二条 复试方式和复试内容

1.复试方式:原则上我校采用现场复试的方式进行。

2.复试时间、地点:2026年3月下旬至4月中旬,具体时间、地点由各学院确定,在学院网站上陆续公布,请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3.达到我校及学院复试分数线进入复试的考生(不含调剂考生和因享受初试加分或照顾政策上线考生)需进行网上确认。确认时间3月25日14:00-3月27日14:00。

4.复试费用:依据天津市有关文件规定,收取复试费90元/生。缴费方式以各学院网站通知为准。

5.复试组成:复试由笔试、面试、实践(实验)能力考核及其他考核测试组成,具体内容以学院公布为准。

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并参加复试的考生,在复试中须加试至少两门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加试方式为笔试。加试科目不得与初试科目相同。加试不合格者(每门满分为100分,有任意一门低于60分即为不合格)不予录取。对于在报名时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考生,即使目前已取得本科毕业证,报名信息不得修改,复试时仍须加试,加试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跨学科专业复试的考生(不含以同等学力身份报考的)不加试。

工商管理、公共管理、会计、旅游管理、图书情报和工程管理专业学位复试中组织思想政治理论考试,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在复试中进行,成绩计入复试总成绩。

第十三条 复试试题和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构成和权重:笔试成绩、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实验实践操作成绩、面试成绩占复试成绩的权重等由各学院提前在学院网站公布。复试成绩为百分制,满分为100分。

复试成绩为复试各环节考核成绩按权重相加之和。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不再进行总成绩的加权计算。学院可根据学科专业特点对复试中的单项考核成绩设立合格标准,不合格者不予录取。

第十四条 考生复试纪律及要求

考生应自觉树立遵章守纪、诚信考试的意识。复试期间,考生应自觉遵守我校考场规则及考生所签署的《诚信复试承诺书》等内容,在我校复试工作结束前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

第四章 调剂管理

第十五条 调剂条件:初试成绩(含加分)符合第一志愿报考专业在一区的国家分数线,且符合我校调剂专业的复试分数线要求,并符合调入专业的报考条件;调剂考生第一志愿专业与调入专业相同或相近,或初试科目与调入专业初试科目相同或相近。

第十六条 调剂要求:所有调剂考生(既包括第一志愿报考外校的调剂考生,也包括第一志愿报考本校的调剂考生,以及报考"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与普通计划之间调剂的考生等)必须通过教育部"全国硕士生招生复试调剂服务系统"进行。

第五章 录取管理

第十七条 我校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工作办法以及考生综合成绩、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

第十八条 计划管理:我校将严格按照教育部下达的年度硕士研究生招生计划(含各专项计划)及相关要求开展招生录取工作,严禁超计划录取考生。学院要于复试前在学院网站公示各学科专业(研究方向)除推免生外用于录取统考考生的人数。

第十九条 录取总成绩计算

复试成绩占总成绩的权重一般为30%-50%,具体权重由各学院确定,并在学院复试实施细则中公布。初试权重+复试权重=100%,复试成绩满分100分,总成绩保留两位小数。以复试权重30%为例,总成绩计算公式:

总成绩=(总分满分为500的初试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或 总成绩=(总分满分为300的初试成绩÷3)×70%+复试成绩×30%

第二十条 录取规则

各学科专业第一志愿考生与调剂考生分别排序,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后录取调剂考生。调剂考生按复试批次,分批次排名,分批次录取。

考生按总成绩排序优先录取。在总成绩相同情形下,依次比较如下成绩项:初试成绩总分,初试业务课总成绩,初试外国语科成绩。若考生初试外国语科成绩仍相同,则在学院内没有剩余计划可用于补充的情况下,并列的几名考生均不予录取。

"退役大学生士兵计划"同等条件下服役时间长的考生优先录取。

第二十一条 对于获得"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国赛银奖及以上、"天开杯"创聚津门全国大学生智能科技创新创业挑战赛一等奖及以上等在科研创新方面具有突出表现的考生,第一志愿报考我校硕士研究生的,进入复试后,考生提出申请的,总成绩相同的情况下,予以优先录取。

第二十二条 复试工作完成后,各学院汇总复试结果,确定拟录取名单,报我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审定。拟录取考生名单在我校及各学院网站公示7日。公示期间名单不得修改;名单如有变动,须对变动部分作出说明,并对变动内容另行公示7日。

第二十四条 学费、户籍、住宿、培养和住宿所在校区、档案及奖助、就业等

1.学费:所有被录取的硕士研究生均须按学费标准缴纳学费,各专业具体学费标准查询南开大学研招网报考指南。

2.户籍:全日制硕士研究生户籍是否转入由考生自定。原则上不接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户籍转入。

3.住宿:全日制和非全日制专业学位硕士研究生不提供住宿。住宿费为800-1200元/生·学年。

4.档案及奖助:全日制硕士研究生人事档案是否调入南开大学由考生自行决定,人事档案如果不调入南开大学,不影响录取,可能影响部分行业就业,并且将会影响享受部分奖助政策。原则上不接收非全日制硕士研究生的档案转入。

5.录取类别及就业:录取类别为定向就业的(指以非全日制学习方式录取的、以"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录取的、以享受少数民族照顾政策录取的考生)考生,就业须严格遵循录取时签订的定向就业合同(或协议)。

第二十五条 不予录取或录取资格无效的情况

1.未经复试的考生不予录取。2.报考资格不符合规定者不予录取。3.复试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复试不合格,不予录取。4.学院设置的单项考核成绩合格标准,成绩不合格者,不予录取。5.同等学力考生加试课程的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加试课程成绩(百分制)低于60分为不合格,不予录取。6.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结果不合格者,不予录取。7.未经我校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8.应届本科毕业生及自学考试和网络教育届时可毕业本科生考生,2026年入学前未取得国家承认的国(境)内高校本科毕业证书或《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录取资格无效。9.录取为定向就业考生未按时提交定向就业协议者,不予录取。10.提供虚假信息者,不予录取。

第二十六条 体检

拟录取考生于入学报到后,按照我校相关安排,统一进行体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