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山师范学院2026年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在3月28日之前,采用进校现场复试。复试分两个环节走,先笔试再面试。笔试环节进行专业基础测试,考试科目是学校招生章程里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面试环节考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和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两个模块。没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按缺考处理。
复试成绩不是简单相加,而是加权合成。三项满分各100分,最终按专业基础测试占4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占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占10%合成复试成绩。综合素质这一项权重最高,占复试总分的一半,说明面试表现对最终结果的影响比较大。
差额比例是一志愿考生一般为专业招生计划的120%,如果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考生,就一起进入复试;上线人数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复试。有一条比较友好的规定,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通过加分进入复试的,不占用裸分考生的复试名额,等于加分生和普通考生分开计算,不会挤掉原本能进复试的人。
总成绩折算办法是初试总成绩除以5乘70%,加上复试成绩乘30%,初试权重占到七成。复试不合格的判定线分得比较细,专业基础测试低于6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低于60分、外语听说测试低于60分,任何一项不达标都算复试不合格。这所学校2026年的复试基本分数线里列出的专业是小学教育,总分347分,其他未列出的专业按国家A类线执行。拟录取名单在研招网和学校网站公示。
一、进入复试的分数要求
达到2026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考生进入复试的初试成绩基本要求的A类考生相应专业的分数要求。学校同时公布部分专业的具体复试分数线,如小学教育(045115)总分347分,单科(满分=100分)48分,单科(满分>100分)72分。
二、复试比例与复试小组
一志愿考生差额复试比例一般为专业招生计划的120%,若最后一个名额出现总分相同的考生,则同时进入复试;不足差额比例的按实际人数全部参加复试。享受加分政策的考生通过加分进入复试的,加分考生不占用裸分考生的复试名额。
招生院系按学科(专业)根据复试人数成立若干复试小组,每个复试小组成员不少于5人,由本专业的主要学科学术带头人、导师或具有副教授以上职称的任课教师共同组成。复试面试小组配备1名工作秘书做好记录和技术保障工作。复试过程全程录音录像,音像资料上报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保存备查。
复试面试考核试题采取现场随机抽题。试题内容应采用综合性、开放性的能力型试题,并采取有效措施防止试题外泄。
三、复试时间及方式
第一志愿考生复试安排在3月28日前,复试方式采用进校现场复试。具体环节、时间见学校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复试准备工作安排。
调剂志愿考生具体调剂办法及相关工作安排另行通知。
四、复试内容
复试具体内容包括:专业基础测试、综合素质能力测试(含思想道德、专业素养、创新能力以及综合素质等)、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满分均为100分。专业基础测试模块的测试内容为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专业复试科目相关内容。
以同等学力参加复试的考生,须按照我校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加试与报考专业相关的本科主干课程。考核方式为笔试。加试课程每科均为100分,60分为及格。
五、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专业基础测试成绩×40%+综合素质能力成绩×50%+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10%。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应视为复试不合格:专业基础测试成绩低于60分;综合素质能力测试成绩低于60分;外国语听力及口语测试成绩低于60分;同等学力考生加试科目成绩低于60分;经考察发现其政治思想和道德品质等方面有严重问题的;有违背《诚信复试承诺书》行为的;发现有其他违反研究生报考和入学有关规定的。
六、复试流程
①身份验证:复试考生按照报考院系安排报到,提交相关材料并接受资格审查。
②复试笔试:考生按照招生院系安排到指定地点参加复试笔试,该环节进行专业基础测试。笔试考试科目为2026年硕士研究生招生章程中公布的各专业复试科目。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③复试面试:考生按照报考院系面试安排接受面试,该环节进行综合素质能力、外国语听力及口语等2个模块的测试。未按要求参加复试的考生,视为缺考。
七、录取原则
考生总成绩=初试总成绩÷5×70%+复试成绩×30%。
按照上级主管部门的招生政策,根据我校招生计划,综合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情况、考生总成绩、身体健康状况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对于招生专业最后一个招生计划,若出现考生总成绩并列的情况,则按照初试总分择优确定拟录取顺序,初试总分也相同的,依次参考考生初试第一、第二、第三、第四科目分数择优确定拟录取顺序。
有下列情况之一者不予录取: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审查结果不合格者;复试不合格者;逾期未提交复试材料或材料弄虚作假者;未按时在研招网系统接收待录取通知者;已接受其他学校待录取者;逾期未提交定向就业合同或人事档案者。
我校硕士研究生复试体检在新生报到时一并进行。体检不合格者,取消入学资格。
八、监督和复议
复试考生对考核结果如有异议,须在复试工作结束之日起一周内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办公室提出书面复议申请,由学校研究生招生委员会进行复议。
监督电话:0315-3863366、0315-3863105。邮箱:[email protect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