屿沐研学导读 沈阳师范大学2027年公共管理硕士(MPA)招生简章已发布。MPA为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代码125200,下设数字治理与政府改革、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两个研究方向。学制3年,学习年限3至6年,每周六、周日上课,寒暑假和法定假日休息。学费共4.5万元,按每学年1.5万元缴纳。复试由学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复试方案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中下旬公布。简章未列明2027年具体招生人数,以学校当年招生目录及上级下达计划为准。
以下为院校官方公告原文要点,供考生对照查阅。

沈阳师范大学公共管理学院2007年获批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授予权,是全国第四批获得该授权点的普通高校之一。2019年公共管理学科成为辽宁省高等学校一流特色学科。2019年成为全国师范类高等院校MPA教育联盟理事单位。2018年开始与日本高校联合培养管理学博士研究生,已招收10名博士研究生。

学院拥有一支年龄、职称、学历和学缘结构合理,学术水平较高的师资队伍。现有教职工50人,其中专任教师41人。专任教师中高级职称教师占比达54%;93%以上的教师拥有博士学历,引进的博士来自北京大学、吉林大学、大连理工大学、东北大学、北京师范大学、中国科学院、日本北海道大学等国内外名校;学院拥有公共管理专业学位全国优秀教师和教育管理者各1人、省兴辽人才计划特聘教授1人、省教学名师2人、兴沈计划教学名师1人、省优秀硕士研究生导师1人、省人才工程“百人层次”1人、“万人层次”3人、省青年人才5人。此外,学院许多教师担任省委组织部基层公务员送教培训专家以及企事业单位管理培训专家,精通公文写作、面试技巧和管理沟通技能等方面的培训与指导。

公共管理硕士(MPA)专业学位自招生以来,从贯彻国家研究生教育发展的战略高度出发,紧密围绕“转变教育观念,探究教育规律,创新管理体制,改革培养模式,优化师资队伍,完善基础设施,全面提高公共管理专业硕士培养质量”的核心任务,积极研讨,科学规划,精心组织,扎实推进,探索出了一条“凝练方向,规范管理,注重实践,保证质量”的成功经验。目前下设数字治理与政府改革、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两个研究方向。本专业以“树立公共服务意识,培养高素质治理人才”为核心理念,致力于培养一批能够熟练运用专业知识和先进方法的高素质应用型学生。这些人才在党政机关、企事业单位及社会组织等关键岗位上,从事公共事务管理和公共服务工作,并能有效解决公共管理问题,进而推动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2027年公共管理学院继续向社会招生,具体要求如下:

一、报考条件

(一)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诚实守信。

(二)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和招生单位规定的体检要求。我校体检要求按《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执行。(三)不存在其他法律法规或规章规定的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的情形。

因违反国家教育考试规定,被给予暂停参加国家教育考试处理且在停考期内的人员,不得报考硕士研究生。

(四)本科毕业后有3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国家承认的高职(专科)毕业学历或本科结业后,符合招生单位提出的相关学业要求,达到本科毕业同等学力并有5年以上工作经验;或获得硕士、博士研究生学历或学位后有2年以上工作经验。

二、学制、学习方式及学费

1.招收研究生类型:非全日制研究生,专业代码:125200。

2.学习年限:学制3年,学习年限3-6年。

3.学习方式:每周六、周日上课(寒暑假和法定假日休息)。

4.学费为4.5万元,1.5万元/年。

三、方向设置

1.数字治理与政府改革;

2.基层治理与社会保障。

四、报名工作程序及要求

(一)考生应在规定时间登录“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

所有考生须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提供真实材料,积极配合签署《考生诚信考试承诺书》并遵守相关约定,认真核对并确认本人报名信息,根据审核工作安排按时(具体要求由各省级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工作安排和本地区报考组织情况自行确定和公布)提交补充材料,逾期不得补办。在读研究生报考须在报名前征得所在培养单位同意。考生因报名信息填写错误、填报虚假信息而造成不能考试(含初试、复试)或录取的,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注:通讯地址主要用于录取当年寄发调档函、录取通知书等有关材料,考生务必认真填写,须详尽、准确。通讯地址、移动电话、联系电话等相关信息须在2027年9月前有效。如因地址不详、手机变更等问题而出现无法投递或投递失误,一切后果由考生本人承担。

(二)报名期间将对考生学历(学籍)信息进行网上校验,考生可上网查看学历(学籍)校验结果。考生也可在报名前或报名期间自行登录“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未能通过学历(学籍)网上校验的考生应在招生单位规定时间内完成学历(学籍)核验。

1.对于国内学历(学籍)考生,如提示学历(学籍)异常的,可通过中国高等教育学生信息网(

2.对于持有国外学历或中外合作办学只获得国外学历的考生,填报学历信息时需根据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外学历学位认证书》填写完整相关信息。届时将认证报告交至招生单位核验。

所有考生均应当对本人网上报名信息进行认真核对并确认。报名信息经考生确认后一律不作修改,因考生填写错误引起的一切后果由其自行承担。已被招生单位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考试科目、时间及地点

入学考试分初试和复试。初试为全国联考笔试,复试由我校自行组织。

(一)初试

199管理类联考综合能力

202俄语、203日语、204英语二

(二)复试

复试时间、地点、内容、方式、成绩使用办法、组织管理等由我校按教育部有关规定自主确定。在复试前(一般在录取当年3月中下旬)通过我校研究生教育网公布《复试录取工作方案》。

本章程中如有内容与教育部最新政策相冲突,将按照教育部最新政策执行。